摘要:
(天津《新广角》杂志2005年第2期,“财经眼看生活”专栏,岳付玉约稿)
别故意做好事
蔚泓
经济学认为,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,任何东西都需要支付对价,也就是要付出成本。做好事也不例外。
许多人都不同意做好事需要支付对价这一经济学观点,觉得很多人做好事都是不图回报的。比如一些地方遇到洪涝灾害的时候,许多人捐钱捐物,资助灾民度过难关,也没有要求有什么回报呀?
作为经济学人,我并不认同这样的看法。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,一个人之所以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做出善举,要么是希望将来自己有困难的时候也能够得到别人的帮助,要么是能够得到别人的赞誉而获得良好的口碑。口碑或将来可能得到的帮助是别人支付的对价方式;另外确实也有一些人在将来也并不需要别人提供帮助,但他们希望自己的善举能够带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,建立和谐的社会人际关系,使整个社会具备良好的道德水平,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也就是对这些善举支付的对价。
经济学认为做好事也要支付对价并不是不提倡做好事,相反,经济学主张人们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力所能及地做些好事,但经济学反对故意去做好事。
经济学认为,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真正驱动力量。在人们的利益能够得到保护的前提下,每个人都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,去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,也就是自利最大化。在每个人自利最大化的过程中,技术不断地更新,社会不断的富强,经济得到了发展,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改善。如今计算机技术之所以更新换代特别快,就在于对利益的追求,谁更新换代快,就能够赚钱;更新换代慢,就要被淘汰,就赚不到钱。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,各行各业之所以发展得特别快,就是因为承认了人们追求自利的权利,并对自利的结果予以保护。
任何人都可以竭尽所能来追求自己的利益,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。但经济学同时强调,对自己利益的追求不能突破一个界限,那就是不能侵犯别人的利益,这就是自利的边界。对自利的边界,在理论上非常容易理解,但要付诸实践,却常常碰到难题。很多时候,我们很难搞清楚如何去界定利益界限。比如,一个私营企业赚了一千万元利润,出资设立这个企业的老板应该拿多少,他聘来的总经理应该拿多少,他的员工应该得多少奖金,这些是扯一年也扯不清楚的。再比如,今年粮食价格上涨,一些余粮存储较多的公司赚了大钱,赚的这个钱是经理的贡献,还是劳动者的贡献,谁也说不清。所以,利益的界限在很多时候还是很模糊的。在利益界限模糊的情况下,就需要克制自己的私利,自觉自愿地多做一些好事。
就拿上面私营企业赚了一千万元利润这个例子来说,如果出资设立这个企业的老板觉得这一千万都应该是自己拿,这是说得过去的,而且也是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的。但如果他真这样做了,明年他能不能得一百万都难说。因为他聘来的总经理和员工都缺乏激励,因此可能失去为他努力工作的积极性,从而使效益下降,甚至亏本。而如果企业老板做点好事,拿出数额不小的一部分利润来奖励经营班子和员工,经营班子和员工将更加卖力地工作,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下,老板明年拿到的红利肯定更多。
在利益的界限比较模糊,难以界定的情况下,如果光考虑自己的利益,忽视别人的利益,利益冲突就在所难免,各方继续追求利益的效率就要大打折扣。如果利益各方都能够多从别人的角度来考虑别人的利益,照顾别人的利益(即多做好事),就能够减少摩擦,使社会能够平稳运转,减少社会成本,提高追求利益的效率。
做好事其实是对他人的一种激励。激励的效果一般都比较明显,所谓的“你敬我一尺,我敬你一丈”,“滴水之恩,涌泉相报”都是这种激励效果的写照。从社会层面来说,个人的利益要最大化,社会的财富要增加,都离不开一个好的社会环境,尤其是良好的道德环境。良好的道德环境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,降低利益追寻过程中的社会成本,从而促进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和社会财富的增加。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,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是一种公共社会福利。但良好的道德环境不是靠上天赐与的,而是靠每一个做出来的。每个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,自觉自愿地多做好事,将有助于社会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,社会道德环境的进一步优化,从而使每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社会成本更小,效率更高。
但故意做好事不仅达不到这样的效果,而且会对社会造成伤害。故意做好事的人其实都是有所图谋,居心叵测。港商刘盈福就是这样一个典型。刘盈福为了捞取更多的钱财,从1991年起,在内地认捐超过5000万元,从1992年开始,又先后20多次捐助内地足球事业近1000万元,并因此而获得了“广州荣誉市民”、广州足协首任会长、中国足协副主席等头衔。有了这些头衔以后,刘盈福到处诈骗挥霍,使许多人蒙受重大经济损失。由于刘盈福诈骗的数额及其巨大,最终被桂林人民法院以诈骗罪、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,2004年10月11日,广州市依法撤消了他的“广州荣誉市民”称号。
自觉自愿地做好事虽然是一种利他行为,但市场经济下,任何自觉自愿的利他行为都不会建立在损害自身利益的基础上,而是建立在将来或过去的自利基础上,是属于一种自利行为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人都是平等自由的,个人的自利选择必须顾及不要侵害他人的利益,在自利的同时照顾好他利就是做好事,就是个人选择符合社会目标。但故意做好事往往要先割舍一点自己的利益,这种人之所以做损己利人的好事,是期望将来能够得到的收益远远大于现在付出的利益,要获得超出对价的收益,这就必然要侵犯别人的利益才能实现。所以,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利他(做好事),比他故意为社会做好事对社会的贡献要大得多。